1、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向保险公司告知有关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事实;
2、在保险期间内,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事项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,企业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;
3、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本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调查,如实填写投保单、风险调查表,提供有关投保材料。续保时,应提供上一年安责险的保险单证。
联系电话:0371-65688209
电子邮箱:hexieankang@126.com
联系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东路1号豫博大厦东塔918室
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69号